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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05 来源: 作者: 点击:

 

衡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市委及局党组部署要求,继续开展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以及上级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落实政策不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影响城市公交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推进标本兼治,确保中央和省、市、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主要任务: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1、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局重大部署要求不重视,安排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微腐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

    2、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内监督乏力,巡视整改不落实,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或者在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3、维护党的六项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

(负责领导:李树东 牵头部门:办公室)

(二)“八清理”

   1、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全市“转作风、抓落实、走新路、促发展”活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负责领导:李海江,牵头部门:政策研究室)

2、对项目落地难问题进行清理

(1)主要任务:对照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要求,聚焦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承诺条件不兑现,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负责领导:王东伍,牵头部门:营运服务科)

3、对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存在的事企不分,职责不清、管理不严、违规兼职、权力寻租等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管理、优化环境。重点解决:事企不分,违规到企业兼职;投资办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负责领导:李海江,牵头部门:人事劳资科)

4、对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围绕省、市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健全、工作执行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重点解决:运营车辆不符合排放标准,管控不严,措施不力。

(负责领导:李树东,牵头部门:维修技术科)

5、对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配合市局开展有关工作。

6、对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对2016年7月以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不规范问题进行回头看,对2015年10月以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清理,重点解决: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违规招标、定标、签订合同,专家违规评标,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

(负责领导:张新茂,牵头部门:办公室)

(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项目和服务不依法履行手续,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供应商弄虚作假,专家违规评标。

(负责领导:李树东,牵头部门:财务审计科)

7、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未按规定审批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问题,以及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切实严肃财经纪律。重点解决:

(1)设立“小金库”问题。利用收费、罚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2)“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负责领导:李树东,牵头部门:财务审计科)

8、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讲政治守纪律、强担当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重点解决:

(1)改善便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不及时、信息不公开。

(2)对外窗口部门在服务过程中,不透明、环节多、时间长,未履行首办责任制或一次性告知义务。

(3)纪律涣散,不守规章,漠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遇到问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态度简单粗暴。

(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没有及时进行处置,不严格执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事故预防、风险处置、应急管控制度和措施,事件、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负责领导:李树东、王东伍,牵头单位:售卡中心、营运服务科、安全稽查科)

    三、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17年5月开始至2017年11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5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总公司动员大会做出安排部署。

    (二)全面清理、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各部门对管理范围内需要清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发现一件、登记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能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各分管经理及时梳理清理出来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形,制定整改标准和分类处理意见,指导各部门搞好自查自纠。

    (三)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7月至9月)。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存在问题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清理出来的问题整改到位,总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零报告和查否问题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推动清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紧贴整改建制度,创新机制堵漏洞。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别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总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进一步优化“三个环境”、深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敢担当、善作为。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各分管经理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调度。

    (二)坚持标本兼治。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机制改革,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三)坚持分类处置。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坚持宽严相济,对自查自纠主动清理积极整改的,要依纪依规减轻或从轻处理;对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正确区分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形,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周报告制度。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及清理(问责)问题情况,未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二是举报登记制度。畅通受理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建立台账,专人负责,按程序移交办理。三是分级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明察暗访制度。定期对各项清理(问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五是查否复查制度。对交办问题线索查否的,按一定比例进行复查,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六是公开曝光制度。加强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每个阶段都要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氛围。

    (五)强化责任追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客观地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敢于担当、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要通报表扬;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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